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要還房貸且租房,怎么申請?
2022-04-22 分享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要還房貸且租房怎么申請?
我是2021年3月北京買的房子,但是并未入住,而是在北京租房住,現(xiàn)在我應該按照什么方式申請附加費扣除,是按照租房還是按照貸款,還是按照前面3個月租房后面9個月貸款?
解答:
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fā)﹝2018﹞41號)第二十條規(guī)定:“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同時,國發(fā)﹝2018﹞41號第十七條規(guī)定:“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fā)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因此,在您2021年1-3月已經選擇了房租作為專項附加扣除的情況下,就不能再選擇房貸扣除,而且選擇房貸扣除也只有9個月時間,顯然對個人是不劃算的。但是,從2022年度開始,您就算是在工作地北京市有自有住房了,就應選擇房貸作為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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